岩石堠题刻

岩石堠题刻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  岩石堠题刻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朝阳街道西庄村西北侧,亦称记里石。刻于一天然石崖上,俗称“大招崖”,又叫“石台”。题刻宽26厘米,高92厘米,刻“岩石堠三十里”6字,字径10厘米,楷书。其南端石壁上有“古泉记”题刻,刻面宽85厘米,高87厘米,文13行,行13字,字径4×6厘米,楷书,记古石泉“然久被尘泥淤灭,有妨往来者饮水,深属不便真余发果见,乃化众人,召石匠重开泉底”等,年款具“大宋绍圣茂(戊)寅岁夏四月上旬口”。“记里石”在连云港市是首次发现,对研究全市唐宋时期交通、贸易活动等方面有重要的历史价值。2010年被公布为连云港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。2011年被公布为江苏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。
保护范围:
以石刻崖壁为中心,东、西、北向外延伸至30米处,崖壁顶向南延伸50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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