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

国民政府行政院是国民党政府五院之一,旧址在中山北路252、254号,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院址。是前中华民国和现在中国台湾地区的最高行政机关。依据《中华民国宪法》第53条规定:“行政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。”,因此行政院是中华民国的最高行政机关,并依《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》第3条第2项之规定对立法院负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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